(六)医保问题

发布者:离退休工作处发布时间:2023-05-04浏览次数:370

医保问题

1.慢性病门诊医保申请

2020101日起,省机关医保慢性病待遇的认定权限下放至就诊的省本级公立三级医疗机构。

1)在南昌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凭疾病证明书原件和申报病种相关的病历材料,填报相应的表格,由确诊的三级医院审核通过后向省医保中心进行备案,省医保录入医保系统后即可在指定医院就诊、开药。

2)办理异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可通过现场申请、邮寄申请或网上申请等方式,提交材料至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或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办理,南大一附院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88692694,南大二附院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6301921。网上申请方式,南大一附院方式:关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公众号→我的账户→医保中心→慢病申报,按要求发送身份信息、相关病历和医疗证明材料等信息。南大二附院方式:关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服务”公众号→我的费用→微官网→慢病申报,按要求发送身份信息、相关病历和医疗证明材料等信息。

3)变更慢性病定点医院的离退休人员,需在每年的12月份到校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办理,只能年度变更。(咨询电话:校医院医保科83813425

2.医保异地安置申报及医药费报销

1)办理申报手续:(1)直接到省医保前台填写《江西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即时办理。(2)每月底到校医院医保科填表,医保科下月初去省医保办理。(3)将《备案表》和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拍照发邮箱jxydjy123@163.com办理。(4)“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办理(省医保异地就医咨询电话:8665812586658523

2)异地安置人员住院报销:必须直接刷卡结算,不做手工报销。

3)异地安置人员普通门诊报销:能直接刷卡的地区直接刷卡报销,不能刷卡的提供以下材料到校医院医保科报销:填写《江西省医疗保险医药费用零星报销申请表》(以下简称《零星报销申请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门诊发票原件和收费清单原件并盖就诊医院公章。

4)异地安置人员慢性病报销:需个人先行垫付现金后到校医院医保科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填写《零星报销申请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慢性病门诊发票原件和收费清单原件并盖就诊医院公章。

5)未办理异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在异地就医的门诊不能报销,急诊住院:(1)入院前将《备案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入院记录拍照发邮箱jxydjy123@163.com办理急诊备案后可以直接刷卡结算,限一次。(2)来不及办理急诊备案手续的可以出院后到校医院医保科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填写《零星报销申请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急诊证明,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出院记录原件,疾病证明书原件,都需盖就诊医院公章。

6)有关注意事项。(1)办理了异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可以继续在南昌本地进行普通门诊就诊。(2)取消和变更异地安置,原则上半年以上才能变更或取消,需到校医院医保科填写《备案表》办理,未办理取消或变更的异地安置长期有效。(3)原则上当年的发票当年报销,最迟次年的1月底之前交到校医院医保科报销。(咨询电话:校医院医保科83813425

3.医保异地转诊

1)已在南昌住院的离退休人员,需要转往外省的,直接到就诊的三级医院申请转诊转院,省医保审批后可以直接到异地刷卡结算。

2)未住院的离退休人员,想转往外省进行一次手术或治疗的,可以到校医院医保科填写《江西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盖校医院公章后到省医保即时办理,可以直接到异地刷卡结算,只限一次,一个月内有效。

3)注意事项:异地转诊备案后需在一个月内到转诊医院就诊。(咨询电话:校医院医保科8381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