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考勤制度

发布者:离退休干部处发布时间:2022-12-22浏览次数:118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按时值班,因事因病要请假,参加有关会议或到各部门办事,要告知分管领导或其他同事。考勤工作由二科负责,结果纳入个人年终考核。

2)凡部门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对待。

3)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在岗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中发现存在无请假而人岗脱离的,给予批评教育;无特殊紧急情况全天未到岗到位的,责令检查。如被上级明查暗访督查未到岗到位的,在部门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贻误工作的,给予问责处理。

4所有因病和因事请假,均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严禁擅离职守;长期病假、婚假、产假等按照学校人事部门规定执行。处级领导干部请假严格按学校有关请销假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