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离退休工作处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离退休人员来离退休工作处(包括活动中心)或来电询问政策、反映情况等遇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职责:
1、热情接待。做到态度和蔼、言行文明、问清情况。
2、认真及时处理。(1)能当场处理的事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应说明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转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2)属于离退休工作处处理的而自己无法处理的,应引领来访者找到处领导或相关科室与其他工作人员来共同处理;对于离退休人员的来电、来信,应做好登记、处理工作,能当面答复的及时答复,不能答复的应及时向科、处领导汇报。(3)对不属于离退休干部处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告知对方向有管辖权的部门、单位提出,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三条 责任追究:
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上述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并与年终工作考核挂钩。
第四条 离退休人员如发现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职责的,可直接向处领导投诉。处领导受理投诉后,根据调查结果在15日内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第五条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施行。
离退休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