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活动中心守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12-15浏览次数:1605

为把老干部活动中心(含室外场地)办成文明、高雅的活动场所,成为“老同志之家”和“离退休党员之家”,特制定以下守则:

一、活动对象:

活动中心是离退休职工政治学习、文体活动和交友谈心的场所,谢绝其他人员使用。

二、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分;下午14001630分(按学校作时间调整);周末、节假日、寒暑假正常开放。

三、活动要求:

1、讲文明、讲礼貌,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严禁赌博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2、自觉遵守各活动室的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活动中心的良好秩序。

3、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互谅互让,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竞赛氛围。

4、严格按说明使用健身器材,量力而行、正确操作、互相帮助,注意活动安全。

5、书刊、报纸仅限阅览室阅读,阅后请放回原处。书刊如需外借应办理借阅手续。

6、维护公共卫生,不在室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7、保持室内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带小孩入内嬉戏。

8、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开放时间,节约水电,共同维护活动中心安全运行。